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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的公告
2018-07-05 16:43:00  作者:  来源:网络  浏览次数:2144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(普事聘公2018009号) 
    为进一步推进普陀区医共体快速发展,加强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,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事业编制医务人员2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   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25名,其中普陀区妇计中心委托招聘1名,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《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计划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条件
    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。
    2.热爱医疗卫生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能服从组织分配。
    3.身体健康,仪表端正,能适应岗位工作。
    4.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(见附件1)。
    5.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报考。
    6.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。
三、招聘办法
    招聘工作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,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严格考察、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。招聘工作具体由普陀区医共体牵头单位普陀医院负责实施。
(一)报名
   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,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。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,不到规定比例的,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,根据报名情况取消、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。
    1.报名时间:2018710—712日(上午8:30-11:00,下午14:30-17:00
    2.报名地点:普陀医院人事科(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东面1211室),联系电话:30300303860382
    3.报名材料:按照招聘计划所需条件及要求,持本人身份证、籍证明(或家庭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(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)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(均需原件、复印件)、工作相关证明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、《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2
    4.委托他人报名的,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,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;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、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    5.报考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,三年内不得应聘。
(二)考试
   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,满分均为100分。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,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沟通协调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,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%50%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(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=总成绩)笔试后根据岗位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。面试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,面试和总成绩不合格者,不得列入体检对象。
   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87月中下旬,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,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
    考试结束后,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,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(若考试总成绩相同,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)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,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,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工作由普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。
(四)填报志愿
    经体检合格者,按岗位类别由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聘用单位,如考生选择自动放弃填报志愿的,则按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五)考察
    填报志愿结束后,由各聘用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,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。若有考生首轮志愿填报全部结束后提出放弃考或考不合格的,则由在符合条件的补人员中(已填报志愿的人员除外)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到该放弃岗位
(六)公示及聘用
    1.经考察合格者,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,拟聘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
    2.拟聘用对象公示后,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,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8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、学位等证书的,均取消聘用资格。
    3.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,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(见习期),试用期(见习期)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,予以解聘。
    4.聘用人员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,否则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    5.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,举报电话: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-3012510,区纪委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0580-3089605。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上述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四、信息发布平台
    (一)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-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 
    (http://www.putuo.gov.cn/col/col1443523/index.html
    (二)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-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:
    (三)普陀医院网站:(http://www.zspt-hospital.com/
    其中,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、体检、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,请应聘者自行关注。
五、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0580-3052118

 
 
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201874日    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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